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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抚顺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6-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出台背景

按照《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4〕15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辽人社规〔2024〕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抚顺市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评定和管理工作,提升创业孵化基地的服务水平,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印发<抚顺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起草过程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起草了《通知》,于4月22日分别向县区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就业人才中心征求意见,均无意见。4月30日至5月30日,将《通知》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经与市财政局会签后,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九章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政策制定的背景与目的及创业孵化基地概念。第二章创业孵化基地类型及模式。第三章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对象及职责。第四章创业孵化基地评定的基本条件。第五章创业孵化基地资格认定。第六章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进一步明确认定条件、申报要件和评定程序。第七章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运营补助,进一步明确申报条件、补助标准、申报要件和申请程序。第八章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和监督。第九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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