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37号)等规定,我局部分规范性文件已不适用,我局起草了《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fsrsj2426596@163.com
2.通信地址: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科(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0号社保大厦,邮编:113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3.联系电话:5242659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8月15日
附件:1.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