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4〕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19〕10号),结合我市实际,我们起草了《关于做好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箱:fsrszj3209@126.com
2.通信地址: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0号社保大厦)
3.电话反馈:52443209 联系人:侯可俊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
附件:《关于做好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