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经济社会若干领域稳增长惠民生政策举措>的通知》(辽政发〔2025〕1号)、《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关于印发<辽宁省2025年第一季度急需紧缺技能类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辽人社函〔2025〕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共同编制了《抚顺市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目录》。
二、发文过程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4月初开始起草《目录》,初稿形成后,于4月21日向市财政局征求意见。4月27日—5月27日将《目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同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6月5日进行合法性审查。 6月6日,经市人社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6月11日,请市财政局联合会签。6月13日,正式印发文件。
三、基本内容
1.制定《抚顺市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目录》,确定工种、培训课时和补贴标准。
2.有关培训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市场和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
3.本通知下发后,《关于印发<2022年抚顺市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专业市级指导目录>的通知》(抚人社发〔2022〕16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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