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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印发〈抚顺市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目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6-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经济社会若干领域稳增长惠民生政策举措>的通知》(辽政发〔2025〕1号)、《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关于印发<辽宁省2025年第一季度急需紧缺技能类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辽人社函〔2025〕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共同编制了《抚顺市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目录

二、发文过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4月初开始起草《目录》,初稿形成后,于4月21日向市财政局征求意见。4月27日—5月27日将《目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同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6月5日进行合法性审查。 6月6日,经市人社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6月11日,请市财政局联合会签。6月13日,正式印发文件。

三、基本内容

1.制定《抚顺市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目录确定工种、培训课时和补贴标准。

2.有关培训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市场和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

3.本通知下发后,《关于印发<2022年抚顺市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专业市级指导目录>的通知抚人社202216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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