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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顺市关于事业单位对从抚顺市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进行定向招聘的通知》的解读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2-0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出台背景

为支持国防建设,提高参军入伍士兵整体素质,确保我市圆满完成年度征兵任务,同时进一步促进我市大学毕业生就业,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出台此政策。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法规文件。

三、主要内容

我市2026年将提供150个事业单位岗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招聘 2024 年从抚顺市参军入伍并于2026年正式退役的全日制本科、大专毕业生,其中,120个岗位用于招聘入伍时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30 个岗位用于招聘入伍时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生。

招聘对象和条件:一是应聘人员原则上需为应征入伍当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往届全日制高校专科、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二是应聘人员需为抚顺户籍或抚顺生源并从抚顺市应征入伍,从设在我市的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沈阳工学院、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符合条件入伍的当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和生源地。三是对2024年入伍,因部队需要不能于2026年退役的,本科毕业生可延期至2032年,专科毕业生可延期至2033年,参与退役当年定向招聘。服役超过2年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退役时必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一是因个人原因未服满 2 年义务兵役的;二是服役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三是退役后不回抚顺安置的;四是享受国家退役安置政策的。

服役期满当年参加招聘后,个人放弃选岗或定岗后不按期报到的,不再予以聘用。

具体招聘方案,待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服役期满退役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


文件:抚顺市关于事业单位对从抚顺市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进行定向招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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