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37号)
二、文件内容
废止《关于印发抚顺市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抚人社发〔2018〕86号)
三、废止后执行政策
废止后按照《关于抚顺市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抚人社发〔2020〕26号)要求执行,执行期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辽宁省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结束后,按照我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的通知》(抚人社发〔2020〕44号)执行。
文件: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