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全省同步。
2022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489元,同比增长2.6%。
2、围绕优势产业、重点项目引人育人。
一是市县教育卫生等部门采取赴院校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员273人。
二是清原县部分事业单位及市体育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82人。
三是市医保局、清原县人民医院面向援鄂队员进行定向招聘2人。
四是面向退役大学生和随军家属招聘100人。
3、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和税收优惠政策。
全年人社部门审核发放个人及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7607万元,完成全年指标126.8%。
4、继续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保障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
全年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217场;其中线上202场,提供岗位100424个,参与企业4578家次,线上浏览量23.6万人次;线下招聘会15场,提供岗位14228个,参与企业466家次,线下入场8150人次,达成意向2568人。帮扶3976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完成计划的124.3%;消除零就业家庭467户,全市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5、城镇新增就业1万人以上、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左右。
我市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19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9%。
6、做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对接。
全年发放失业金1.92亿元,惠及17651人;发放失业补助金895.4万元,惠及4256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13867万元;开展失业保险常态化业务培训4次。
7、校企联动“订单式”培养急需实用人才。
在实施“技能抚顺行动”基础上,与抚顺高新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聚焦技能人才结构性短缺问题,重点打造“技能高新区行动”,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240人,线上学历提升培训118人。
8、发放稳岗返还补贴2000万元、稳定就业岗位10万个;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
全年为3742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7559.8万元,稳定岗位数18.9万个;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为13186人,完成年计划的109%。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