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 行政执法 / 事后公示

关于公布2025年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11-0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人社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辽宁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以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社会公布。

    一、四川莱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违法主体全称:四川莱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7L9T96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银木街493号附24618

法定代表人仲飞武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9月9日,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吴洪君、李志鹏、姜金诚、刘宝林、王洪杰、王军、杨成森7人投诉,投诉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四川莱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承建的抚顺澳海澜庭4.3期项目17#、18#爬架工程无故拖欠其7人工资198800元。经查,四川莱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拖欠事实予以承认,但一直未予支付。鉴于此,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9月22日、9月28日、10月13日向四川莱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邮寄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告知书》、《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但该公司仍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

处理结果:区人社局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将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同时,对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