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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3-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按照法治人社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执法、法治宣传及“放管服”改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依法治国理论学习。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持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辽宁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等文件精神,局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力推进人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全年共组织6次党组中心组法律法规研讨学习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依法行政,简政放权。一是全面做好“一网通办”工作。分类推进事项网上办理,实现政务服务系统事项网上办结率为100%;对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事项分类管理,及时更新完善办事指南;新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三类电子证照,向市营商局提供438件证照数据信息;积极与市大数据应用中心、市营商局沟通协调,对自建系统信息进行补录,完成“好差评”指标。二是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市市场局关于“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要求,推动8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3项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审批服务。做好涉企信息认领、归集与回传,进一步推进全流程“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完善服务窗口建设。一是加强“抚顺人社”就近办驿站管理工作。增加人社窗口标识指引,增设自助服务窗口,提供办事群众必要服务。对工作人员的着装、文明用语、服务态度、桌面物品摆放等内容开展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驿站共接待咨询、办事人员2.8万余人,办理各类业务4.9万余件。二是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张国清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的讲话精神,扎实推进行风建设,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通过规范窗口设置、优化窗口运行机制、强化窗口能力建设等措施,确保“办不成事”窗口规范、有效运行。2021年“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共办理业务45件。三是做好市审批大厅窗口值班工作。选派人员任首席代表进驻市审批大厅一楼窗口,配合市营商局开展各项工作,加强了我局与市营商局之间沟通协调。驻厅期间,多次受到市营商局的通报表扬,荣获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红旗窗口,第三季度服务明星,展现了为民服务良好的精神风貌。

(三)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实行全局规范性文件归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发审查备案及清理办法,实行审查、设立、变更、失效、废止动态管理。2021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9件,均已报市司法局核准备案。二是加强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严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从源头消除对民营企业、外地企业的政策壁垒。全年共审核涉企政策文件4件三是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为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力量,按照市司法局部署,经过局机关内部自查、全市各部门交换互查等形式,对2020年产生的120本案卷立卷内容、归档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作出全面审查。

(四)做好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2021全年29件省督办案件全部按时限要求销案,为1159名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3888.71万元。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8件,全部按时结案,为117名农民工追偿工资70.5746万元。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无欠薪案件,国有企业投资或承接工程项目无欠薪问题,实现了“两清零”工作目标。

2.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一是开展书面审查暨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确认工作,目前全市共审查企业1810户,其中A级1581户,B级227户,C级2户。二是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检查,人社部门、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共检查193户,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三是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市县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检查,检查单位119户,立案2件,调解解决欠薪案件4件,涉及200人,共37.41万元。四是开展“根治欠薪使命必达”行动。已完成清理账款线索6件,培训中小企业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各中小企业家70余人,办结省督办欠薪案件14件,为841名农民工追偿工资3216.98万元五是组织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361户,涉及女职工9750人。督促存在硬件设施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完善、集体合同签订不及时、产假待遇未落实等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整改,切实保护女职工劳动权益。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市人社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行政诉讼、复议工作,局党组多次听取案件情况汇报。制发《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流程》和《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处理单》,建立案件独立登记流转程序,明确应诉、复议和被复议工作流程,形成所有案件局长签批、分管局长负总责、业务科室具体承办、行政审批科统筹协调的案件闭环管理模式全年共接收各类涉及我局行政案件48件,其中一审案件28件、二审案件12件、行政复议1件、行政被复议5件、申请监督2件。二是践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应诉工作的意见》(抚司法2021〕13号),对涉及我局行政一审案件,由主要领导批示、分管领导作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全年,我局出庭率96.4%(仅一次因工作原因,领导无法出庭,申请延期,法院未采纳)。三是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先后选择2场由望花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与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有关,具有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庭审,组织11人次参加旁听。

(六)提高干部学法用法能力。

一是制定并印发《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普法工作要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法律宣传作为各部门的共同任务,纳入工作总体布局二是学习法律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共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17部法规,通过学习研讨,进一步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的意识,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三是提高业务经办人员的法律法规应用能力。参加省人社厅组织的2021年度业务培训专班,组织全市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宣讲,开展抚顺市2021年预防劳动能力鉴定专家专题培训,全方位多角度提高业务经办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联合新闻媒体,依托网络平台,宣传报道我市实施的稳就业系列政策。在“5.15”政务公开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学习法律、运用法规、维护利益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加强法治实施和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局党组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依法行政,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领会还不够深入、法治思维尚未完全形成、行政执法力量有待充实、普法宣传模式单一等问题依然存在

三、2022年度工作要点

1.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进一步掌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法规部门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法律顾问在参与决策论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加强法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法律专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3.丰富普法宣传形式。结合法治工作要点安排,开展以案释法,在案件办理、行政执法、纠纷调解、争议仲裁的过程中不断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之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将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和出台的重要政策,利用人社部门新媒体平台,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强化法规政策解读,让群众听懂、记住、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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