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部署要求,科学谋划,狠抓落实,有序推动人社部门法治工作,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认真学习依法治国新理念。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准确领会理念精神,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辽宁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文件精神,找准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力推进人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做好模范带头作用,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负责人依法行政。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研讨学习、党课辅导、全体党员大会及各党支部会议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四是组织实施好普法宣传。制发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实施方案,成立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理念,将普法目标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项实际工作中。深入开展人社法律进学校进企业、宪法宣传周、法律宣传月、法律课堂等普法活动,利用“3.15”“5.15”“12.4”等时间节点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面向全社会开展人社法治知识网上答题活动,全市参与人数近万人,2018年至2020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两万余份,营造了浓厚的人社法治氛围。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严格依照现行有效法律法规简政放权。一是坚持“能放皆放、应简尽简”,市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清权确权工作,提出人社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梳理事项,完善指南,再造流程。截至2020年12月31日,精减合并事项19项,取消事项4项,下放事项2项,对我局12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时限压缩70.51%,办事环节平均为2.3个,跑动次数平均为0.75次,营造为企为民服务程序更简、时限更短、服务更优的良好氛围。二是全面落实《抚顺市全力推进“办事不求人”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实施方案》,局主要领导批示:该项工作列入局务会议题,全局必须按时间节点完成,亮红灯部门和个人将严肃问责。工作中,市人社局印发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事不求人”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在全市率先建立抚顺人社“就近办”服务驿站,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驿站办理,2020年驿站接待办事群众1.2万余人次,办理各类事项1.2万余件。三是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移交对接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沈抚示范区对接,针对已移交的各项职权建立政务服务清单,了解业务需求,实地解决问题。
2.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凡重大政策、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制发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考核方案,《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等重大政策出台主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二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全面排查行政权力运行风险,健全内审内控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审批评审、人事考试等重点领域监督,对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
(三)做好行政立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实行全局规范性文件归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发审查备案及清理办法,实行审查、设立、变更、失效、废止动态管理。二是加强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发《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严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从源头消除对民营企业、外地企业的政策壁垒。
(四)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行政执法制度和程序。一是对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优化整合后,原劳动监察局的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事项重新进行梳理,拟订授权委托书,明确具体承办部门和职责,编制执法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并面向社会公开。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到实处。市人社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传达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迅速就我局实施“三项制度”亲自部署,提出具体落实意见。经局务会议审定,下发市人社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以及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强化劳动监察执法,推进“两网化”全覆盖,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全面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2.以法治保障促进“稳就业”“保民生”。一是全力以赴稳就业。出台《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一系列降成本、减负担、稳岗位、保用工、扩就业、优服务、保民生的政策措施,疫情期间,市人社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科室深入顺城区隆城街两侧100家店铺进行走访调研,向商家宣传了养老保险、中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等就业优惠政策。二是多措并举保民生。持续加大对《社会保险法》等人社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扩大参保覆盖面,保证参保人数在疫情期间不降低有提高。积极贯彻《失业保险条例》,全力落实失业补助金政策,以实际措施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市人社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行政诉讼、复议工作,局党组多次听取案件情况汇报。制发《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流程》和《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处理单》,建立案件独立登记流转程序,明确应诉、复议和被复议工作流程,形成所有案件局长签批、分管局长负总责、业务科室具体承办、行政审批科统筹协调的案件闭环管理模式。2020年案件总数29件,其中:行政复议2件,行政被复议3件,行政应诉24件。二是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治欠保支源头治理专项行动,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督查工作,及时消除欠薪隐患。组织开展根治欠薪攻坚行动,及时化解欠薪案件,实现案件减存控增,动态清零。
(六)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一是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省“法治人社”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市人社局每年印发“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积极参加省人社厅每年举办的人社系统依法行政培训及案例研讨及案例研讨,加强日常法治学习,确保工作抓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民法典》颁布后,我局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学习,邀请专职律师对《民法典》的重点制度做详细解读,并号召局机关加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民法典的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各项业务工作,把《民法典》真正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重要标尺的重要措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学习不够深入
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领会还不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还不够深入,在新常态新时代新形势下,如何探索和发掘丰富的学习手段,特别是与与人社领域实际工作相结合方面,还存在思之不深、研之不透的现象。
(二)推进法治建设力度还不够
一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重视还不够,通过行政诉讼规范行政行为的认识不够深入。二是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机制还不够完善,对于高法的司法解释和人社领域相关政策的研究力度和衔接程度还不够。三是对于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综合分析研判力度还不够,通过人社领域典型养老、工伤案例反向问题发现机制还没有形成,以案例分析指导各部门依法行政还存在差距。
(三)普法宣传形式不够灵活多样
一是法律法规内容严谨单调,直接学习宣传,普法内容不易接受,效果不理想,应用新媒体、新技术的宣传方式还不多,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二是普法宣传过程中过分注重了法律条文的解读和经办程序的规范,没有进一步深挖条文背后的实际意义与群众之间的密切联系,普法宣传为群众“划重点”的实效性还不足。
三、2021年度工作要点
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推进法治抚顺、法治人社建设,为全面推进人社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坚实动力和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掌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辽宁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二是把法治理论学习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牢固树立法律至上、职权法定、依法行权、规范用权的理念,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制定学法计划,促进法治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把涉及重要领域、情况复杂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典型案件做重点学习研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水平。
(二)强化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能力
一是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调解、信访与复议、诉讼等的衔接联动,加强行政诉讼案前调解,做好行政争议案件统计分析,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案件发生。二是完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制度,积极配合法院审判活动,健全行政审批科牵头协调、涉诉业务部门出庭应诉机制。加强与法院的联系和沟通,建立联合调研、共同化解等各种制度,保持信息交换渠道畅通,通过定期、不定期与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努力推动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
(三)深化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各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定期举办重点案件专题研讨,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的理论基础。二是充分发挥法规部门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在参与决策论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加强法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法律专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四) 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
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每年法治工作要点安排,开展以案释法,在案件办理、行政执法、纠纷调解、争议仲裁的过程中不断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之中。二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在执法和服务过程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利用人社部门网络平台,强化法规政策解读,将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和出台的重要政策,运用短视频、微电影、动漫画等形式,让群众 “听得懂、记得住、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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