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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1-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第一部分 抚顺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抚顺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抚顺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  

第二部分 抚顺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预算公开表 

抚顺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抚顺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抚顺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抚顺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抚顺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收入预算191.63万元;支出预算191.63万元

二、关于抚顺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抚顺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2023年收支总预算191.63万元。收入预算为财政拨款收入。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1.6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7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9.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万元。

    三、关于抚顺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抚顺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1.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9.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2万元。

    人员经费165.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交通费用、退休费、生活补助、丧葬费、职业年金等。

公用经费支出16.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抚顺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3年无政府购买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12月,抚顺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1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8.92万元。

 (四)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1、2023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没有数据。

2、2023年预算中没有债务预算支出,因此“债务支出预算表”没有数据。

3、2023年预算中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因此“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没有数据。

4、2023年预算中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因此“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 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