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动就业优先战略,保证资金使用公开透明,根据《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就业工作完成情况、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以及2025年就业工作总体目标进行公示。
一、2024年度就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全市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1094人,完成省年度工作目标(10000人)的110.9%;
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6339人,完成省年度工作目标(14000人)的116.7%;
3.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960人,完成省年度工作目标(4200人)的118.1%;
4.消除零就业家庭125户,持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5.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962个,完成省年度工作目标(950个)的101.3%;
6.扶持创业带头人620人,完成省年度工作目标(580人)的106.9%;
7.创业带动就业3162人,完成省年度工作目标(2980人)的106.1%;
8.开展补贴性培训10293人次,完成省年度工作目标(1万人次)的102.9%。
二、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1.资金筹集情况。2024年全市就业补助资金筹集共计14057.9万元。
2.资金支出情况。共计15417.3万元。其中: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出425.77万元;社会保险补贴6947.87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6299.36万元;就业见习补贴133.52万元;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40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08.78万元;职业技能评价补贴9.02万元;一次性求职补贴93.36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0.3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359.31万元。
三、2025年度就业工作总体目标
全市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200人;持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1050个;扶持创业带头人560人;创业带头人带动就业2800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开展补贴性培训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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