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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出台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政策

【信息来源:抚顺传媒网  信息时间:2022-05-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抚顺传媒网讯(记者 李凭)为了让抚顺市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有关政策尽快落实落地,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5月25日上午,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了抚顺市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有关政策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白雪松作了相关新闻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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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松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援企稳岗和加强民生保障的工作部署,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做好稳岗位、提技能和保生活工作,经请示市政府批准,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印发了《抚顺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抚人社发〔2022〕15号)(下称“通知”)。


此“通知”中包括12项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政策措施,涉及社会保险降费缓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持企业开展就业见习、保障企业用工、支持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差异化缴存工资保证金、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和保障失业人员待遇等多个方面,着力减负稳岗,支持企业用工,加强民生保障。“通知”进一步细化了工作举措,明确了责任部门、办理路径和时限,提出了抚顺市有关要求,确保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政策第一时间落实落地。


白雪松介绍了实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她说:“延续实施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8月31日。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对在我市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具体费率分别调整为0.32%、0.48%、0.8%、1.12%、1.44%、1.76%、1.92%、2.24%,期间,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合理支付月数范围的,停止下调费率。对5月份未降费率的企业,顺延1个月。对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参保企业免申即享。”


在实行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中,白雪松介绍,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为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关于部分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白雪松还介绍,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1年1月至12月期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2021年度失业保险费;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不属于严重失信企业及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的,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新闻发布会上,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科长武保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科长闫皞,市社保中心申报征缴部部长于晶,针对“通知”中相关问题,回答了抚顺传媒网等媒体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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