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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0-05-0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鹿明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政府引领,加快企业新型学徒实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是提升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是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各级政府通过大力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全市企业职工的技能水平得到一定程度地提高。一是加大企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力度。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7173人,其中高级工以上人员6974人,企业工匠技师和首席技师102人。到目前为止,全市技能人才总量24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3.5万人。二是为企业技能人才培训和培训创造条件。全市已建成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站13家,在企业引进新技术,解决企业实际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做好企业技术的研发和攻关,做好“师带徒”等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企业职工技能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创造了平台。三是努力培养行业领军人才。通过政府推进,企业实施,积极组织和参加省、市级技能大赛以赛代训等方式,努力培养各行业的领军人才或技能带头人,充分发挥技术工匠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到目前为止,我市获得省委、省政府命名的“辽宁工匠”有11人,获得市委、市政府命名的“抚顺工匠”有28人。他们在各自的单位和工作岗位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虽然全市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市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结合鹿明媚委员的建议,在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方面,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1、用足用好技能提升培训专项基金。经省、市政府同意,我市在失业保险结余资金中提取20%,共计2.27亿元,作为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专项资金,用于包括新型学徒制在内的企业职工和重点就业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市财政、市人社和各经办机构,在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中,要按照省、市政府确定的各项政策,广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财务审计工作,确定专项资金使用实现最大效益化。

2、强化政策落实,组织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行动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抚顺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抚人社发[2019]94号),以市人社局名议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抚人社发[2019]79号)文件,待省政府对有关政策条款予以进一步明确后,全面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同时,按照《市人社局宣传工作方案》要求,通过开展各类培训会议、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社会宣传等方式,对有关政策予以广泛宣传,使有关部门经办人员、企业和企业职工对有关企业职工的免费培训政策,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政策等和各项政策的经办流程全面知晓,保证有关政策落实到位。

3、通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技能氛围。通过开展企业职工的技能培训,加强职业素质培育,将工匠精神、职业规范、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意识等贯穿职业培训全过程。通过政府引导、企业推进,鼓励企业制定提高技能人才待遇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和薪酬待遇,营造对外有吸引力、对内有凝聚力的良好企业文化。

4、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校企合作可持续发展。目前,全市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单位有50余户,在此基础上,继续引导产教融合发展,统筹优化职业教育和产业结构,对接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打造以公办职业院校为龙头,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的职业培训平台。发挥企业产教融合主体作用,指导技工院校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促进校企共同招生招工、共商专业规划、共议课程开发、共组师资队伍、共创培养模式、共建实习基地、共搭管理平台、共评培养质量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推动校企培训资源共享,探索建立技工院校教师和企业高技能人才互聘制度。鼓励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强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引导技工院校面向企业发展急需紧缺职业和工种,大规模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增加高技能人才供给。

5、通过以上各项工作,到2021年底,全市技能人才总量力争达到28万人,实现全市技能人才结构有明显改善,覆盖面有明显拓宽,发挥的作用有明显提升。

    感谢您对提案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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