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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8-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赵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疾控系统人员待遇 进一步提升防控能力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市政协赵寰委员这一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由于万军主席牵头,黄文来局长亲自抓,东昕仿副局长具体抓,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具体负责承办。我们认真学习研究了提案提出的建议,深切感到赵寰委员对我市疾控系统的调研很深入,了解的情况很具体,所提建议针对性强,符合我市疾控系统的实际情况。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在提升我市疾控系统防控能力中,进行了借鉴。

一、关于疾控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近年来,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市人社局高度重视疾控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针对全市疾控系统人员短缺问题,积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招聘。2020年年末首次将市本级疾控系统部分专业人员的招聘纳入赴院校招聘范围,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共计招聘了14人,取得了良好效果。2021年全市疾控系统均组织开展了公开招聘工作,共计招聘60 人,其中市本级18人,县区42人。多种方式的招聘极大补充了疾控系统工作人员力量。

二、关于人才培养使用机制情况

根据省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控的通知》(辽人社[2019]51号)要求,对“其他卫生事业单位”(含疾控机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职数在原来基础上提高了5个百分点。我市及时贯彻落实了省文件精神,立即按照规定调整了疾控系统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提升了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增加了7个高级职数,一定程度缓解了疾控系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短缺问题,维护了疾控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利益。

三、关于疾控系统薪酬待遇情况

我市一直重视疾控系统薪酬待遇。一是从2019年开始将市疾控中心同全市事业单位一并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范围。特别是2021年在全市公务员绩效水平人均降低4000元的情况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保持2020年人均1.3万元水平,从而减少与公务员绩效水平的差距;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未休年休假补偿政策,2021年对市本级疾控系统因工作任务重未休年休假的67名工作人员及时发放了人均1万元左右的未休假补助;三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3号)精神,对市本级疾控系统131名工作人员审批了每人每月450元的二类津贴及每人每月350元的三类津贴,并从20201月份开始执行,全力保障疾控系统人员薪酬待遇。

四、下步工作措施

1.继续加强疾控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市人社局将结合全市疾控系统的实际,实施更加科学规范的招聘政策,继续允许疾控系统采取赴院校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员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招聘人员,同时,也可以通过人员交流调入等多种方式不断充实疾控系统人才队伍。

2.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今后,我市将严格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落实好疾控系统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稳定疾控系统人才队伍。

3.不断提高疾控系统薪酬待遇。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发[2021]13号),积极研究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工作。20224月份,根据市领导批示,市人社局提出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的具体意见,拟同意为市疾控中心核增2021年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人均核增标准1.3万元,核增后达到我市2021年度市直机关公务员绩效奖金水平,并在市本级发放2021年第二步绩效奖时一并发放。目前,市疾控中心核增人均1.3万元的绩效工资已于630日发放到位。

今后在工作中,我们将关注疾控机构的情况,将您的建议及我市的情况积极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希望省里在事业单位管理上向疾控行业倾斜,我们也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文件,促进疾控系统更好发展!

    感谢您对抚顺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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