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闭004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5-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王海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简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生存认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生存认证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2018年取消集中认证后,根据《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人社厅发[2018]107号)《辽宁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指引》(辽社险中心发[2022]8号)文件要求,我市下发了《关于规范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抚人社发[2023]6号)通知,明确了待遇资格认证的方式和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以信息比对为主,社会化服务与远程自助认证相结合的认证新模式做好全市待遇资格认证业务经办工作。2024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数共计190985人,认证人次全年达363105人次,其中上半年认证176307人次、占比48.6%,下半年认证186798人次,占比51.4%。近年来随着大数据发展,系统数据层面虽已引入部平台、一体机、网报生存认证字段,但省系统没有接口,在经办流程上省中心也未作出修改,所以当前在经办流程上延续省工作要求,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待遇资格认证信息联络机制,开展社会化服务认证。

(二)认证工作流程。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主要是依托(乡镇)、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等基层服务组织(以下简称基层服务组织)为平台开展的社会化服务认证方式进行,既县区社保分中心每年两次将待遇领取人员名单导出按居住地下发至基层服务组织,由基层工作人员进行逐一核实,建立核实数据记录并将核实结果统一报送给县区社保分中心。基层服务组织可以采取建立服务台账、组织群众活动、上门走访核实等多种灵活方式,为参保群众在提供服务的同时进行信息核实。在省系统完成优化之前,市社保中心积极开展调研,重新组织分工,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认证流程暨社保分中心在下发核实数据前,手工提取部平台、一体机、网报等数据,筛选出已完成自助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例如前甸镇城乡居民领取养老待遇人数共4756人,其中22人已通过自助认证),减少基层服务组织工作压力,同时也鼓励领取待遇人员通过辽宁人社小程序、自助一体机等方式进行自助认证。

二、问题回复

(一)关于将一年两次的认定调整为一年一次的建议。根据《辽宁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指引(试行)》(辽社险中心函〔2022〕8号)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周期为6个月(即需待遇资格认证人员每6个月进行一次认证)。从我市目前情况和领取待遇人员反映来看,为确保不发生或少发生多领取养老待遇情况,暂按全省周期为好。

(二)关于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建议。经确认,经办机构未规定要求基层留存上交身份证复印件与照片,外地居住人员可以由代办人通过视频方式进行协助认证。同时我们在工作中加大指导培训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三、我市城乡居民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优化

市人社局、社保中心一直在积极探索研究如何减轻基层负担,优化认证手段,提升参保人员认证体验感。2023年,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规范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抚人社发〔2023〕6号),推动大数据认证、手机自助认证等应用,坚持信息化认证与社会化服务认证相互配合两条腿走路的思路并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目前参保人员已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辽宁人社小程序和自助一体机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社保中心继续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优化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接口,简化程序,方便群众,更好的服务保障群众。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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