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结合部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020号)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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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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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春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结合部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对部分县、区城乡结合部农民尤其是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进行了充分调研,现答复如下:
2011年以前,抚顺市农村养老是单一的“家庭养老”模式,随着独生子女家庭老人的不断增加,子女的赡养负担越来越重,社会养老是大势所趋。2011年8月,我市按照国家统一政策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家庭养老”的单一模式下又增加了社会养老方式,形成了“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通过社会的力量帮助农村老人逐步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基础养老金完全由政府承担,标准也由最初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据有关部门透露,2018年,国家将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以后,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国家有望研究出台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衔接政策,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切实解决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
此外,为切实维护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2007年,抚顺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抚顺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试行)〉》(抚政办发〔2007〕19号)。这项政策的出台,很好地解决了被征地农民尤其是占比较大的城乡结合部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医疗、就业等后顾之忧。
城乡结合部作为城市与乡村的结合点,是城市的延伸与乡村的扩展,有着交通便利、人员思想开放、就业机会多等优越条件,可以相对容易的享受城市的资源,同时也可以向城市输出自己的资源。居民受到现代城市文明和现代化产业的影响,思想上更容易接受新事物,更容易进行创新、改革、发展,相对于较为偏远的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更高一些。
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合理性。党和国家对“三农”问题一贯高度重视,在刚刚结束的十九大上,党中央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这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今年一月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央1号文件)。《意见》要求,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我们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力度会持续加大,城乡结合部居民的生活水平一定会逐步得到改善和提高,一定会越来越美好、幸福。
承办单位: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负责人: 候可俊
二O一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