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3-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杜庆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引进和培育各类人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在2018年出台了《抚顺市集聚人才若干政策规定(试行)》(抚委办发[2018]106号),为确保政策实施,于2019年出台了《<抚顺市集聚人才若干政策规定(试行)>部分实施细则》(抚人社发[2019]75号),形成了1+24人才政策体系。 两年来,共发放人才专项资金1100万元,对人才的引进和培育起到了一定的导向作用。

一、实施人才战略方面情况

“十三五”期间,我市出台了为期五年的人才发展规划,对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队伍建设进行系统谋划。每年年初,制定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分领域、分阶段推进,采取人才工作述职评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人才办主任会议等形式,定期开展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目前,我市“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初稿已经形成,但省级“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尚未定稿。按照上位规划指导本级规划的原则,待对标省级规划作相应调整,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印发实施抚顺市“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

二、深入高校招录情况

在开展人才需求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的实际需求情况,积极搭建引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平台。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牵头下,积极开展百校千企人才对接活动。2019年以来,参加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江苏、河北、陕西、山西、甘肃、西藏等外省区和省内相关高校举办的33场招聘活动,提供工作岗位203、人才需求951人。受疫情影响,目前以参加网络招聘会为主,我们将视疫情情况,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继续参加校园招聘,积极为我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为解决事业单位人才短缺问题,我市采取面向社会、赴高院校等多种方式进行招聘,特别是从2012年开始,抚顺市开通“绿色通道”,允许卫生、教育等系统赴院校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员,全市累计招录5百多人。近几年,我市进一步扩大了赴院校招聘的范围,市本级的市委党校、抚顺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也相继赴院校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员,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为确保各单位赴院校招聘能招聘到更优秀的人才,2021年年底市人社局已提出允许教育、卫生等单位先行赴院校公开招聘的建议。现正在研究制定2022年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力争3月份能启动赴院校招聘工作。

三、加强人才培养情况

我市每年举办人才国情省情市情研修班,邀请省级以上专家来抚为人才授课,2019年至今,已有近300人次参与市本级组织的研修。2020年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实施了“抚顺英才计划”,截至目前,已为44名各领域人才提供项目资金支持。自2019年起,我市开始组织实施地企年轻人才的“双向”挂职,目前,已有4名机关事业单位年轻人才到企业挂职,3名企业技术骨干到机关事业单位挂职。2020年开始,市本级事业单位提供150个岗位,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行招聘,招聘人员聘用后,先驻乡村工作两年,使其积累基层工作经验,也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成长,更为我市储备了大量优秀青年干部。

下一步,计划在2022年持续组织开展人才国省市情研修;通过“抚顺英才计划”为17名各领域人才和2个创新创业团队提供项目资金支持;继续提供150个事业单位岗位进行招聘。

四、强化人才优惠政策情况

抚顺市集聚人才若干政策规定实施以来,仅2021年就为高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购租房等补贴40万元,为4名高层次人才解决子女入学需求,通过“温馨抚顺人才专户”为34名人才办理落户手续,为206名高层次人才提供健康体检服务。下一步,计划进一步优化人才住房、子女就学、医疗保健、安家落户等方面的服务举措,最大限度协调各方面优质资源向人才倾斜。

五、人才引进工作监管情况

在《关于印发<抚顺市集聚人才若干政策规定(试行)>部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要求,各责任单位每季度将工作实施情况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时,根据《抚顺市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对人才项目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建立工作机制,以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监管。

感谢您对抚顺市人才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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