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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人社政策常见问题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篇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12-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什么是一次性扩岗补助?

答: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补贴标准为每人1500元,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主申请。

2.什么是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答: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面向2025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开发院校类见习岗位的院校。非院校类单位开发的见习岗位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见习期满留用率50%(含50%)以下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留用率超过50%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300元,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院校类见习单位开发的见习岗位见习期限为3个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150元,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和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距见习协议确定的见习期不足三分之一时,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的,可按协议确定的最长期限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主申请。

3.什么是创业担保贷款

答:重点就业群体: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个人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时,本人及配偶无其他贷款。小微企业,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4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贷款利率上限LPR+50BPs。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由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向合作银行进行贷款申请。

4.什么是一次性创业补贴?

答:对首次在抚顺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主申请。

5.什么是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答: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照社会保险费最低档标准的60%给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主申请。

6.什么是一次性求职补贴?

答: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烈士子女高校毕业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校毕业生给予12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向所在院校申请,由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主申请。

7.什么是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答: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的部分。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主申请。

8.什么是高校毕业生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

答:毕业年度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只可参加1次专业转换培训,每次培训3至6个月。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职业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其中高校面向本校毕业学年毕业生开展培训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直补培训机构,不给予个人。对通过初次鉴定并取得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减免职业技能鉴定费用。毕业后曾实现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在培训范围之内。向具有高校毕业生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申请参加培训,由培训机构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补贴资金。

9.什么是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答:依法与企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新招用1年以内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有技能提升需求的技能岗位高校毕业生,可向所在企业申请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目标为中级工和高级工,培训期限:中级工通常为1年,高级工通常为2年。培训方式以工学一体为主,通过实施工作项目、完成工作任务、解决工作问题等,提升学徒专业素质和解决问题能力。学徒期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高校毕业生个人不承担培训费用。向本人所在企业提出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申请,由企业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补贴资金。

10.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如何求职登记?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开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入口,求职登记小程序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中国公共招聘网、就业在线、电子社保卡设有登记入口,同时支持通过微信、支付宝等APP扫描二维码进行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与登记毕业生进行联系,根据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11.我市高校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是哪里?

答:档案接收人: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发展部,电话58303000、58303777,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39号,邮编113006。

12.为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哪些公共就业服务?

答: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每位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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