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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抚顺市创业指导工作室的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11-0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关于落实创业指导工作室建设要求的通知》,经县区初审、实地核查及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复核,拟认定7家创业指导工作室,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11月6日-11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24-52867763

附件:抚顺市创业指导工作室名单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1月6日


抚顺市创业指导工作室名单

 

序号

所在县(区)

创业指导工作室(站)名称

运营单位

1

新抚区

抚顺市新抚区创业指导工作室

新抚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

顺城区

新华街道顺福社区创业指导工作站

顺城区新华街道顺福社区

3

望花区

望花区青年创业指导工作室

辽宁青年创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

4

东洲区

东洲区创业指导工作室

东洲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5

新宾满族自治县

新宾满族自治县创业指导工作室

新宾满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6

清原满族自治县

清原满族自治县创业指导工作室

清原满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7

抚顺县

抚顺县创业指导工作室

抚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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