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抚顺市2026年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规定,根据招募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募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考生放弃出现招募岗位空缺时,首先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对仍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据报考人员意愿,按照专业相近等原则进行调剂。现将体检人选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一、集合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8月12日(周三)上午7:00
地点:抚顺市市民服务中心(市政府大楼)北广场
体检人员务必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切勿迟到。
二、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不得填写姓名)、黑色签字笔参加体检,除上述物品外,要避免携带其他物品。
2.体检前清淡饮食,忌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日晚8:00后禁食并注意休息。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慢性病正常服药(可以少量饮白开水,禁止饮茶水及饮料)或随身携带药物备用。
3.体检当日请勿携带贵重物品、请勿佩戴首饰(项链、耳环、戒指等)。
4.女士不要穿连裤袜,连衣裙、束身内衣,不宜穿带有珠子、亮片、金属纽扣或拉链的外衣(以免影响X光检查),宜穿上下分开、宽松易穿脱的衣服。
5.尿常规留取中段尿(注意:留取尿液时,前段、后段尿液弃去,取中段)。
6.女性受检者如有在月经期间的,请不要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暂不进行X光检查。有上述情况者应主动告知领检人员。
7.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8.体检结束后,待工作人员核对体检项目是否全部检查完成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9.体检报告仅反映体检所查项目情况,如体检过程中身体出现任何不适均应及时就医。
10.请列入体检人选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未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详细信息、材料等,以及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11.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2.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招募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服从调剂)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后如放弃“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资格,需退还体检费用(500元/人)。
四、纪律要求
1.体检期间,考生不得使用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手机密封后要统一上交,体检结束后返还本人。体检全过程中,考生只能以手环号参加体检,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并取消体检资格。
2. 考生必须服从领检人员安排,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与体检医生交谈,有问题可向领检人员反映,不得直接与体检医生争执或向体检医生提出要求,不得向体检医生询问单科体检结果。
3.体检区域全过程封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生家属等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区域。考生由领检人员引导,体检过程要保持足够间距,不得擅自离队,体检结束后及时离开体检医院。
4.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给予不予招募或取消招募的处理。
5.考生因自身特殊情况,需延后体检的,应向市“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如无正当理由,需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24-52424116
抚顺市“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