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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选聘法律顾问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7-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相关要求,2026617日,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经评议, 现将拟聘法律顾问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聘任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辽宁民威律师事务所

成立时间:2007年3月27日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10号楼6号门市

律所负责人:王海民

二、公示时间

2026731-202687日。

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 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送达、信函、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 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 提供单位真实名称 (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   

联系部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科

办公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0号社保大厦7层735室

联系电话:52422686   

电子邮箱:fsrsj2426596@163.com

、其他说明

本次聘任程序严格按照《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执行,拟聘任对象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程序签订服务合同。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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