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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顺市领取病残津贴人员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6-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6年第5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72号)规定,现对符合申领病残津贴人员(共53)进行公示,公示期2026618-2026625,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本公示发布后,如有异议,请在2026625日前向市人社局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52443219

附件:2026年第5批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