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和《关于印发抚顺市公共就业主要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抚人社函〔2025〕41号)文件规定,现对2026年创业场地补贴(第一批)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2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方式实名向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
公示电话:024-52602139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2月24日
| 2026年创业场地补贴(第一批) | ||||||
| 2026年2月 单位:元 | ||||||
| 序号 | 申请人 | 身份证号 | 企业名称 | 享受补贴时间段 | 补贴标准 | 每月应发补贴金额 |
| 1 | 陈秀玲 | 220521********7449 | 新宾满族自治县嘉艺装饰建材店 | 2026年1月-2027年12月 | 6000/年 | 500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