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2日抚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开展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经鉴定,共13人(名单详见附件)已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24-5244321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附件:2025年抚顺市12月份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合格人员名单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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