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更务实举措落实简政放权、提升便企利民服务实效,现就部分人社事项办理权限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自2025年10月9日起,原由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含方案备案、终止备案、重要条款变更备案),均实行属地管理,全部由用人单位工商注册住所所在地对应的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新抚区、望花区、东洲区、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抚顺市工伤认定申请实施机构信息表
2.抚顺市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实施机构信息表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