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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采取集体决策方式选择开户银行的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6-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第四十八条 规范选择基金开户银行。根据资信状况、利率、网点分布、服务质量等相关因素,综合评定银行业金融服务机构管理水平,通过竞争性方式或集体决策方式,确定基金账户开户银行”、《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二、严格规范资金存放银行的选择方式”、《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176号)“第十一条 集体决策方式选择开户银行包括以下步骤”规定,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拟采用集体决策方式选择开户银行,欢迎抚顺市行政辖区内的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报名参选。现就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开设账户

(一)开设市本级和各县区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账户。

(二)开设各县区(清原县除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账户

二、参选范围

抚顺市辖区内10家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均可报名参选开设基金支出账户,每家银行限报开设一项基金支出账户。10家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行、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支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排名不分先后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及资料提交时间:2025年6月24日起至2025年6月26日,请在8:30-17:00工作时间内报名并提供相关资料,超过报名时间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二)报名及提交资料地点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基金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19-10号社保大厦5楼502),不接受电话、信函、网络等其他方式报名。

(三)参选银行初审资质提供资料要求

参选银行以书面形式明确参选的基金支出账户,并提供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

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廉政承诺书;

5. 利率承诺书;

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振民    联系电话:024-53998208

四、后续工作

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组织对参选银行进行合规性初审,符合条件的列入备选银行名单。对备选银行发放《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账户备选银行入围通知书》,各备选银行须按要求提交《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账户备选银行评选响应文件》。

采用综合评审法对备选银行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开户银行。评审指标由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综合评审指标和全市金融机构综合评审指标两项构成,总分值100分,每项占比50%。集体决策结果在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内部及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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