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5日抚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开展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经鉴定,共49人(名单详见附件)已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24-5244321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附件:2024年抚顺市10月份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合格人员名单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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