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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2026版)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5-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抚顺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支持政策清单

(2026年版)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求职政策

(一)一次性求职补贴

政策内容: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烈士子女、孤儿(含事实抚养儿童)、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给予12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申领途径: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线上:https://center.lnzwfw.gov.cn/api/

线下: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向所在院校申请,由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主申请。

联系电话: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 58303006

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抚顺县:57524950     清原县:53023007

新宾县:55027768     新抚区:52313908

望花区:18841345103  东洲区:54655016

顺城区:57495021     沈抚示范区:56622701

二、支持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政策

(二)职业培训补贴

1.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补贴。

申领途径: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申领。

线上:https://ggfw.lnrc.com.cn/ehrss/login/

线下:由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的培训机构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

联系电话: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培训服务部    57609207

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抚顺县:57524950      清原县:53024032

新宾县:55022164      新抚区:52313110

望花区:18841345101   东洲区:13804134200

顺城区:57495021    

2.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培训后取得证书的给予补贴。

申领途径: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申领。

线上:https://ggfw.lnrc.com.cn/ehrss/login/

线下:企业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领。

联系电话: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培训服务部  52612993

(三)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政策内容:对同一职业(工种)初次通过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申领途径:线下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联系电话: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考试及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中心 58303002  

(四)就业见习补贴

政策内容: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参加工伤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距见习协议确定的见习期不足三分之一时,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的,可按协议确定的最长期限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见习期3-12个月,见习期满留用率50%(含50%)以下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留用率超过50%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300元。

申领途径: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线上:https://center.lnzwfw.gov.cn/api/

线下: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主申请。

联系电话: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 58303019

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抚顺县:57524950     清原县:53023007

新宾县:55027768     新抚区:52313908

望花区:18841345103  东洲区:54655016      

顺城区:57495021     沈抚示范区:56622701

三、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五)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一定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申领途径: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线上:https://center.lnzwfw.gov.cn/api/

线下: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主申请。

联系电话: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 58303006

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抚顺县:57524950     清原县:53023007

新宾县:55027768     新抚区:52313908

望花区:18841345103  东洲区:54655016

顺城区:57495021     沈抚示范区:56622701

(六)国有企业增人增资

政策内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政策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关系科52422996

(七)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对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经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申领途径: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线上:https://center.lnzwfw.gov.cn/api/

线下: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主申请资格认定。

联系电话: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创业服务部52603462

抚顺县:57524950、57599291

清原县:53037020  新宾县:55020809

新抚区:52313110  望花区:18841345103

东洲区:54317576  顺城区:57495021

(八)企业吸纳税收优惠

政策内容:企业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执行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申领途径: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主申请。

联系电话: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公共就业服务部52867251

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抚顺县:57581670    清原县:53024032

新宾县:55020809    新抚区:52313110

望花区:18841345103 东洲区:54630978

顺城区:57495020  沈抚示范区(抚顺片区):56622701

四、支持创业和灵活就业政策

(九)创业场地补贴

政策内容:对未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根据实际租赁期限按月给予每年6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申领途径:申领途径: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线上:https://center.lnzwfw.gov.cn/api/

线下: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主申请。

联系电话: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创业服务部52603462

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抚顺县:57524950、57599291

清原县:53037020  新宾县:55020809

新抚区:52313110  望花区:18841345103

东洲区:54317576  顺城区:57495021

(十)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高校毕业生首次在抚顺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领途径: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线上:https://center.lnzwfw.gov.cn/api/

线下: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主申请。

联系电话: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创业服务部52603462

抚顺县:57524950、57599291

清原县:53037020  新宾县:55020809

新抚区:52313110  望花区:18841345103

东洲区:54317576  顺城区:57495021

(十一)创业担保贷款(个人)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最高可申请额度为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贴息。

申领途径: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线上:https://center.lnzwfw.gov.cn/api/

线下: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主申请资格认定。

联系电话: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创业服务部52603462

抚顺县:57524950、57599291

清原县:53037020  新宾县:55020809

新抚区:52313110  望花区:18841345103

东洲区:54317576  顺城区:57495021

(十二)自主创业税收优惠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执行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抚顺市税务部门咨询电话  12366

(十三)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

政策内容: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按照社会保险费最低档标准的60%给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申领途径: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线上:https://center.lnzwfw.gov.cn/api/

线下: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主申请。

联系电话: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 58303006

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抚顺县:57524950     清原县:53023007

新宾县:55027768     新抚区:52313908

望花区:18841345103  东洲区:54655016

顺城区:57495021     沈抚示范区:56622701

五、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等其他渠道就业政策

(十四)鼓励引导基层就业

政策内容:1.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考研加分、公务员定向招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政策条件。

2.对纳入特岗教师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高定工资、提前转正定级等政策。

(十五)鼓励应征入伍

政策内容: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研加分、研究生和专升本单列招生计划等优惠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部队服务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十六)支持科研助理岗位招聘

政策内容:支持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可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通过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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