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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 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在线学习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5-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在线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411号)要求,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辽宁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61进一步提升全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规范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以下简称“公需科目”)在线学习,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现就开展2024年度公需科目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形式

在互联网平台,学员搜索“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https://www.lngbzx.gov.cn),进入专业技术人才在线学习专区,登录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项,选择在线课程,采用“在线学习”形式进行。

学习时间

2024610日至11月30日。

学时规定

参加网络自学累计不少于50学时可从平台推荐专题课程中选学,也可自行选学

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一)学习报名工作按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市直属事业单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县(区)所事业单位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为方便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营业执照住址所在地到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报名。市直属事业单位如实填写《干部在线学习联络员登记表》(附件2,所有单位都要按隶属关系报送,以便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联络员、管理员群并加盖公章电子版、PDF版发送到dxl15941370516@163.com邮箱

(二)升级版没有个人注册功能,各单位要安排专人担任公需科目在线学习联络员(管理员)联络员(管理员)要做好本单位的申请账号、咨询解答、学员管理、学习服务等工作管理员在管理中心新建用户,可单独新建也可批量导入建立。批量导入后,默认密码为Lngbzx2020!。已在“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www.lngbzx.gov.cn)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专区注册学习的人员继续使用原有账号学习。在学习中,账号、密码等出现问题,请联系单位管理员。

(三)学习记录在管理中心—统计分析模块或模拟登录查询,学员历史记录后期逐步迁移过来。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超出学习期将无法补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均应参加学习,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从其规定。

联系人: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 董晓璐

联系电话:(02452424116

 附件:1.抚顺市公需科目学习报名联系方式

2.干部在线学习联络员登记表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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