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抚顺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全力以赴稳就业、保民生、聚人才、促和谐,全市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一、2023年度就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全市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1369人,完成省年度工作目标(11000人)的103.4%;
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8800人,完成省年度工作目标(14000人)的134.3%;
3.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130人,完成省年度工作目标(3400人)的150.9%;
4.消除零就业家庭314户,持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5.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1030个,完成省年度工作目标(950个)的108.4%;见习上岗410人,完成省年度工作目标(400人)的102.5%;
6.扶持创业带头人780人,完成省年度工作目标(780人)的100%。
二、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1.资金筹集情况。2023年全市就业补助资金筹集共计15192.11万元。
2.资金支出情况。2023年全市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共计15317.41万元。
(1)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出70.57万元,
(2)为9999人发放社会保险补贴7263.55万元,
(3)为4984人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6496.86万元,
(4)为174人发放就业见习补贴90.41万元,
(5)为1家省级大师工作站发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10万元,
(6)为848人发放求职创业补贴101.76万元,
(7)为194人发放职业培训补贴46.36万元,
(8)为194人发放职业技能鉴定补贴3.3万元,
(9)为2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0.6万元,
(10)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234万元,包括:为1955人创业带头人发放社会保险补贴949.7万元,为27人发放创业场地补贴16.6万元,为391人发放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145.99万元,为3人发放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岗位补贴1.71万元,为1户乡村帮扶驿站发放乡村帮扶驿站奖补资金20万元,发放充分就业社区奖补资金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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