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质效,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8〕126号)精神,按照我市培训机构申请承担政府补贴项目要求,经机构申请、专家评估等环节,结合我市实际,拟确定沈阳工学院(详见附件)为新一批市本级承担抚顺市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52443209
通信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0号社保大厦7楼(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7日
附件:抚顺市本级政府补贴项目拟委托培训机构名单
序号 | 培训机构名称 | 承担培训专业 |
1 | 沈阳工学院 | 大数据开发、数字新媒体制作、软件系统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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