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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0-10-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0年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将于11月5日开始,现将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2020年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当出现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二、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审查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已参加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核验。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2018年、2019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单位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单位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单位出具。

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户口簿。

三、资格审查安排

资格审查时间:1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资格审查地点:中共抚顺市委党校101教室(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4号)

资格审查安排详见“考生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本人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辽事通”或“国务院小程序”行程码绿码,经测量体温正常后入场。考生要密切关注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通知和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个人防护,进入审查现场应全程佩戴口罩(自备)。

2.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应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重新打印。

4.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有异议的,请于2020年112日前向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举报)电话: 024-52426975 

 

 

附件:


附件2: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x

附件1:考生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xlsx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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