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20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要求,广泛宣传,抓紧安排部署,根据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围绕“一带五基地”建设、“五大重点发展区域”战略及我市重点产业领域,认真组织好选拔推荐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根据人选选拔推荐指标控制要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推荐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各1名。要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三、申报者须提交填写好的《专家情况登记表》、《2020年申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情况一览表》以及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工作业绩、成果和贡献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所提交的材料及复印件须经过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具体经办单位印章。《登记表》和《一览表》加盖单位印章后,须加盖主管部门或县(区)行政印章。
四、人选数据库文件。可从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ln.gov.cn/)公告公示栏内下载“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下载安装后打开,录入推荐人选相关信息,点击“生成报送”按钮,生成后缀为“RPU”的人选姓名文件,该文件为人选数据库文件。
五、总结材料。今年是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实施30周年,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优势,改进完善下一阶段实施工作,请各单位对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形成电子版材料于3月18日前报送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
六、上述材料除总结材料按规定要求报送外,其它材料电子版与人选数据库文件一并以光盘形式报送。相关表格可从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七、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4月3日。
联系地址:抚顺市新抚区琥珀街7号 邮编:113008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209房间)
联 系 人:季淑艳
联系电话:52443200
注:《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20号)电子版及附件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告栏,请按需下载,严禁通过朋友圈、微信、微博等媒体传播。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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