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抚顺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评定和管理工作,提升创业孵化基地的服务水平,根据辽宁省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抚顺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无反馈视为无意见:
1.电子邮箱:fsrsjjycjk@163.com
2.通信地址: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0号社保大厦)
3.电话反馈:5244321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前
附件:《抚顺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办法(试行)》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