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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3-05-12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23年抚顺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师及以下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抚人社发〔2023〕11 号 发布日期: 2023-05-19

关于印发《2023年抚顺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师及以下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市属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3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师及以下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工作,现将《2023年抚顺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师及以下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董小睫

                 联系电话:52426975

 

                                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抚顺市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技能人员技师及以下技术等级

晋升考核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拓宽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师及以下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师及以下技术等级晋升考核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规范考核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二、考核等级及评定数量

此次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四个等级。其中,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参评人员,考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的可晋升(确定)相应技术等级资格。按照省核定指标数及我市岗位空岗情况,此次计划晋升技师资格60。因男女退休年龄不同,按本次具备报名资格人员男女比例,统筹考虑考核晋升比例,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男女工勤技能人员分别按各自分配名额进行综合评审,计算总成绩,进行排序后确定晋升资格。本次计划晋升男工勤技能人员技师资格57人,女工勤技能人员技师资格 3人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为2023531日前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勤技能人员,且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聘用各岗位年限可计算到20235月31日。

(一)参加工作时间及岗位工作年限:

1.1999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并在高级工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属设技师职业(工种)范围的(附件1),可申报技师技术等级考核;

2.2004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并在中级工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可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2014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并在初级工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可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已转正定级,未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资格的技术工人,可申报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其中,工作年限满15年的,可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二)从普通工岗位转为技术工岗位,工作年限满15年的,可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三)从部队复员退伍,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受本岗位连续工作时间的限制,可按照同期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工作年限直接申报相应的技术等级考核。

(四)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不受本岗位连续工作时间的限制,可按照同期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工作年限申报相应的技术等级考核。   

(五)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可按照同期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工作年限,具有技术员及相应职务的,可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具有助理工程师及相应职务的,可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六)从企业调入或通过公开招聘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原已有技术等级,并继续从事原职业(工种)工作的,可申报复核认定。没有确定技术等级,工作年限满20年,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10年,可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年限满15年,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5年,可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七)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工勤技能人员,在此次技术等级考核中若改变职业(工种)类别,须先进行同一等级的考核,不能直接申报上一等级。

(八)经批准转企单位人员自愿参加考评,如委托考评的,成绩合格者只发放《抚顺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合格登记表》(并注明委托考评),并附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考评委托书,否则不予受理。

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成立2023年抚顺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师及以下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工勤考核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工勤考核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负责人组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制定实施方案、下发通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综合评审等具体工作;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笔试考务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工勤技能人员情况统计

为做好2023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师及以下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工作,先行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进行统计,了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基本情况。

(二)发布考核通知

     根据全市工勤技能人员统计情况,做好考核工作安排,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抚顺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师及以下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将通过公文传输网发到各县(区)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同时,召开会议部署考核工作,对考核政策进行解读,考核纪律提出要求,并进行理论培训(下发考核题库,考核题库共300道试题,本次考试共100道题,其中80道题从题库中选择)。

(三)报名审核及技师综合评审预评审(515-17日

开展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同时,对申报技师技术等级考核人员进行综合评审的预评审工作。

1.报名审核要求

根据本人申请,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初审(有主管部门的需主管部门确认,下同)。初审合格后,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携带有关材料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所需材料:

1《抚顺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晋升(确定)技术等级报名审核表》(附件2)及电子版;

2《抚顺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晋升(确定)技术等级申报汇总表》(附件3)及电子版;

3近期正面二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电子版,照片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JPG,文件大小在字节20KB以下;

4)《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晋升考核申请及承诺书》(附件9)

5)人事档案及人事档案中参加工作时间证明材料、现工勤技术等级考核合格登记表(或技能证书)、现工勤等级岗位聘用相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参加汽车驾驶类别考核的需提供有效汽车驾驶证,报考人员驾驶证准驾代号应为C1-A1间。如C2及以下或驾驶特殊车辆的,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情况说明。

2.综合评审预评审要求

1)程序要求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加分项目进行自评,然后填写《抚顺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晋升(确定)技师技术职务综合评审表》(附件4)参加综合评审人员(本人)对自评结果进行确认,无异议后签字

自评后,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携带参加综合评审人员相关材料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复评,复评工作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的监督下进行

2)评审材料

人事档案;

20182022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高级工工勤技术等级考核合格登记表(或高级工技能证书原件)复印件。

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考核(521-23日,笔试时间为5月21日

 1.初级工、中级工及高级工的考核

初级工、中级工及高级工的考核采取笔试方式。笔试试卷包括理论知识题(职业道德、时事、公共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题(专业技能)两部分,全部为客观题,采取答题卡形式,其中理论知识题占80%,实际操作题2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试卷先按级别进行分类,再按工种分类。参加考核的各等级工种报名人数达不到30:1的,归入综合类进行考核,综合类考核没有实际操作题。

2.技师的考核

技师的考核采取笔试考试和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考试

笔试试卷统一为综合类考核,试题均为理论知识题(职业道德、时事、公共基础知识),全部为客观题,采取答题卡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考试合格的人员进入综合评审,笔试成绩和综合评审成绩合并计算为总成绩。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同时取得技师资格,笔试成绩最高者可直接申请聘用,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年长者可直接申请聘用,其他人员待技师岗位数空缺时予以聘用。

综合评审

(1)综合评审的内容包括:

5年(20182022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每1年优秀等次加1分;

取得高级工资格每满1年加1分;

工龄每满一年加1分。 

(2)综合评审注意事项

在笔试成绩发布之前,对综合评审预评审得分有异议的,县区人员应由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本级人员由所在单位(有主管部门的需经主管部门同意)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正式函件,说明更改内容,并按综合评审程序,进行更正报送。对综合评审预评审得分无异议的,直接作为综合评审正式得分计算总成绩。

综合评审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最终结果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通过后抄送市委组织部,与各岗位等级合格人员名单一并公布。

(五)公示(5月24日-26日

参加各等级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统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填写《抚顺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晋升(确定)技术等级考核合格汇总表》(附件5)《抚顺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晋升(确定)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合格登记表》(附件6)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其中《抚顺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晋升(确定)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合格登记表》(附件6)存入个人档案。

六、聘用程序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程序(5月29日-31日

抚顺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晋升实行考聘分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件规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师岗位实行总量控制、统一考评。本次技师考评中取得技师资格的人员,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聘用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后,分别报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拟聘用到高级工岗位的,必须在核定的指标(岗位结构比例)限额内,分别报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拟聘用到中级工、初级工岗位的,分别报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其中,机关工勤技能人员聘用填写《抚顺市机关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岗位聘用审批(备案)表》(附件7),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聘用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必须通过所在单位报名,参加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开展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晋升技术等级考核,考核合格后,可作为岗位聘用的依据,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资格,不能直接作为岗位聘用的依据。

(二)工资待遇

被批准聘用新技术等级(职务)的工勤技能人员,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从聘用技术等级(岗位变动)的次月起执行。

七、考核工作纪律要求

1.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晋升考核的笔试纪律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附件8)的相关规定执行,有《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取消本次考核资格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以上档次;有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本次考核成绩无效,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以上档次;有《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情形,本次考核成绩无效,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以上档次,且五年内不允许参加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工作;有《规定》第八条规定的情形,本次考核成绩无效,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档次,且今后不再允许参加工勤人员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工作。

2.各县(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是本次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晋升考核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参加工勤技能人员考核的教育和管理,做好考核的纪律宣传工作,并由本人填写《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晋升考核申请及承诺书》(附件9)。

3.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晋升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工勤技能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一经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所取得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其他要求

1.本次考核的笔试考务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要求组织实施。考试过程全程监控,笔试试卷及阅卷工作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

2.组织笔试考试时,将制定笔试考务手册,对考务工作做出具体规定,同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考务工作有序进行。

3.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决定。

附件1.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师职(工种)范围表

      2.《抚顺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晋升(确定)技术等级报名审核表》

      3.《抚顺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晋升(确定)技术等级申报汇总表》

      4.《抚顺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晋升(确定)技师技术等级综合评审表》

      5.《抚顺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晋升(确定)技术等级考核合格汇总表》

     6.《抚顺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合格登记表》

     7.《抚顺市机关工勤技能人员岗位聘用审批(备案)表》

     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部分)

     9.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晋升考核申请及承诺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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