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27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2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检的通知 | ||
文号: | 抚人社发〔2023〕5号 | 发布日期: | 2023-03-10 |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劳务派遣单位:
为规范劳务派遣企业管理,依法保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275号)规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于近期对全市范围内从事劳务派遣经营业务企业开展2022年度经营情况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企业。
二、年检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至2022年3月24日结束。
三、年检报送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交2022年度财务情况报告及年底银行对帐单;
4.2022年度本单位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总结。(内容涵盖: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情况;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主要业绩及做法,被投诉的情况及解决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发展的打算等。)
5.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6.《辽宁省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见附件)
7.依据《关于做好全市劳务派遣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抚人社函[2022]65号),提交2022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安全工作总结。
四、有关要求
1.各劳务派遣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年检工作,认真总结本单位2022年的实际情况,按要求填写《辽宁省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形成2022年度本单位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总结,不得隐瞒真实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并于2023年3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
2.年检中发现劳务派遣企业有违反《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及省、市关于劳务派遣管理各项有关要求的情形,市人社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3.对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年检的、未通过年检和年检中弄虚作假的劳务派遣企业,将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不得从事相关业务。
4.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所属区域内的劳务派遣企业,可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年检初审,初审合格后将材料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
附件:《辽宁省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辽宁省劳务派遣单位年度
经营情况报告书
( 2022 年度)
单 位 名 称 (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报 告 日 期
二〇二三 年 月
表1
劳务派遣单位基本情况
单 位 名 称 | 许可证编号: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手机) |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件 |
身份证号: | |||||||||||
有效期限 | ||||||||||||
单位许可证登记地址 | 邮编: | |||||||||||
单位实际经营地址 | 邮编: | |||||||||||
单位工商注册地址 | 邮编: | |||||||||||
单位性质 | 业务联系人姓名 | |||||||||||
业务联系人固定电话 | 业务联系人手机 | |||||||||||
传真电话 | 业务联系人电子邮箱 | |||||||||||
经营场所面积 | 自有 平方米 租用 平方米 | 经营场所租用 协议的租赁期限 |
年 | 持人力 资源管 理资格 证人数 |
人 | |||||||
上级主管部门 (母公司) | 若没有,填“无”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
| ||||||||||||
工商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名称 | 单位是否从事人才中介 | □是 □否 | ||||||||||
单位开始从事劳务派遣的日期 | 单位是否已建立工会 | □是 □否 | ||||||||||
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数量(份) | 涉及用工单位家数(家) | |||||||||||
劳务派遣协议是否载明13项内容? 是□ 否□ | ||||||||||||
本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开展承揽业务 是□ 否□ | 涉及承揽业务的用工单位数量(家) | 是否存在“假外包、真派遣”行为 是□ 否□ | ||||||||||
签订承揽合同份数(份) | ||||||||||||
超”三性”岗位用工单位数量 | ||||||||||||
超比例用工单位数量 | ||||||||||||
税务登记号 | ||||||||||||
纳税总额 | ||||||||||||
派遣工平均年工资收入(元) | ||||||||||||
用工单位职工总数(本单位职工+派遣职工) | ||||||||||||
税务登记证 发证机关名称 | 若无,则填“无” 网址:http:// |
表2
劳务派遣单位下属从事劳务派遣经营业务
的子公司和分公司情况表
序号 | 子公司或 分公司名称 | 主要办事 机构地址 | 负责人 姓名 | 联系 电话 | 备 注 |
注:如是子公司的,请在备注栏内打“★”
表3
劳务派遣分公司基本情况
分公司 名称 | |||||||||||||||||||||
分公司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分公司负责人 身份证件 |
身份证号: | ||||||||||||||||||||
分公司备案登记地址 | 邮编: | ||||||||||||||||||||
分公司实际经营地址 | 邮编: | ||||||||||||||||||||
分公司工商注册地址 | 邮编: | ||||||||||||||||||||
分公司性质 | 业务联系人姓名 | ||||||||||||||||||||
业务联系人固定电话 | 业务联系人手机 | ||||||||||||||||||||
传真电话 | 业务联系人电子邮箱 | ||||||||||||||||||||
经营场所面积 | 自有 平方米 租用 平方米 | 经营场所租用 协议的租赁期限 | 年 | 持人力 资源管 理资格 证人数 | 人 | ||||||||||||||||
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 | |||||||||||||||||||||
上级(总)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
上级(总)公司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号 | 劳务派遣许可证 审批机构名称 | ||||||||||||||||||||
上级(总)公司许可证有效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上级(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上级(总)公司企业性质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件 | 身份证号: | ||||||||||||||||||||
上级(总)公司业务联系姓名 | 业务联系人电话 | ||||||||||||||||||||
上级(总)公司主要办事机构地址 | 邮编 |
表4
用工单位情况(一)
( 2022年)
劳务派遣 单位所服 务的用工 单位行业 分布(在方 □内“√” 可以多选) |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贸服务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业 □卫生和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
劳务派遣单位所服务的用工单位总数① 家。其中,省外用工单位② 家,省内用工单位③ 家(其中,本市用工单位④ 家) | |||
劳务派遣单位所派遣的劳动者总人数⑤ 人。其中,派遣在省外⑥ 人,派遣在省内、市外⑦ 人,派遣在本地区⑧ 人 | |||
劳务派遣单位自有员工总数 人。其中,从事劳务派遣管理人员 人 | |||
用工单 位的性 质分布
| 单位类型 | 数量(家) | 派遣员工总人数(人) |
1.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 | |||
2.其他内资企业 | |||
3.港澳台及外资企业 | |||
4.机关 | |||
5.事业单位 | |||
6.其它单位 | |||
合计 | ⑨ | ⑩ |
注:1.填写劳务派遣单位所派遣的劳动者总人数时,不包括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派遣的劳动者人数;2. 劳务派遣单位自有员工总数,是指除劳务派遣员工外,本单位直接使用的工作人员数量;3. ①=②+③,③≥④;⑤=⑥+⑦,⑦≥⑧;①=⑨,⑤=⑩
表5
用工单位情况(二)
(2022年)
用工 单位 名单 及使 用被 派遣 劳动 者的 人数 | 用工单位 名 称 | 用工单 位地址 | 业务联系 人姓名 | E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人) | F用工单位签订合同人数(人) |
合计A | 合计B |
注:1.附表5中的合计A=附表4中的①=⑨;附表合计5中B=附表4中的⑤=⑩;
2.附表5中F≥E,且应当符合E/E+F≤10%
表6
派遣员工与经营收入情况(2022年)
单位派遣员工总人数: 人 | |
派遣员工 基本情况 | ①男性 人 ②女性 人 |
①30岁以下 人 ②31岁以上 人 | |
派遣员工 劳动合同情况 | ①2年固定期限合同 人 ②2-5年(含)期限 人 ③5年以上期限合同 人 ④其它期限合同 人 |
派遣员工 用工岗位情况 | ①临时性岗位 人 ②辅助性岗位 人 ③替代性岗位 人 ④其它岗位 人 |
派遣员工 派遣期限情况 | ①1年(含)以下 人 ②1-2年(含) 人 ③2-5年(含) 人 ④5年以上 人 |
派遣员工 劳动报酬情况 | ①3000元(含)以下 人 ②3001-5000元 人 ③5001-7000元 人 ④7001元以上 人 |
派遣员工 社会保险情况 | ①社会保险人数 人 ②未参加社会保险人数 人 |
与用工单位订立 劳务派遣协议情况 | ①2年(含)以下期限 份 ②2-5年(含)期限 份 ③5年以上期限 份 ④不确定期限 份 |
2021年单位所有经营业务年度收入总额 万元。其中,劳务派遣业务年度收入总额 万元 | |
其中,劳务派遣业务收入分类 | ①劳务派遣管理费收入 万元 ②代收代付派遣员工的工资薪收入 万元 ③代收代付派遣员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收入 万元 ④代收代付派遣员工的社保费和公积金收入 万元 |
注:1.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是指派遣员工的应发工资
2.各项人数①+②=①+②+③+④=公司派遣员工总人数
3.各项收入①+②+③+④=劳务派遣业务年度收入总额
表7
被派遣劳动者基本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手机 | 用工单位 | 劳动合同期限 | |
起 | 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