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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2-06-20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技能抚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抚人社发〔2022〕18 号 发布日期: 2022-06-24

关于印发《“技能抚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打造“技能强市”,根据《关于印发<“技能辽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7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实施“技能抚顺行动”。现将《“技能抚顺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抚顺市财政局                        抚顺市教育局

           抚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抚顺市民政局

              抚顺市总工会

                                  2022年6月20日



“技能抚顺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两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省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型、知识型、技能型人才,打造“技能强市”,推动抚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决定在全市实施“技能抚顺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抚顺经济转型和振兴,将“技能抚顺行动”打造成为我市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载体,以促进就业创业、服务行业企业、服务抚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抚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紧贴产业发展需求发布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目录。根据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和省人社厅发布的急需紧缺技术工种目录,及时编制发布我市急需紧缺技术工种参考目录,引导各类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环节集聚,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市场需求协调联动,切实缓解招工难与求职难的矛盾。全年计划开展急需紧缺工种培训3000人次左右。对获得参考目录中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补贴标准可在现行规定的培训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不超过30%,具体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每季度发布的急需紧缺目录和确定的补贴标准执行。对重点就业群体开展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的管理办法,仍按照普惠制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二)立足稳岗位保用工开展企业自主培训和评价。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各类企业立足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面向本企业职工自主开展各类培训,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重点引导大中型企业依托职业院校或本企业培训中心,采取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等方式,组织技能岗位在职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精准培养适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能人才。全年支持各类企业自主开展补贴性培训1.5万人次左右,其中培养学徒500人。对企业职工取得五级(初级)、四级(中级)和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对符合“展翅行动”培训补贴政策的,按照五级(初级)1000元、四级(中级)1500元、三级(高级)2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职工培训补贴。持续向用人主体放权,全力支持各级各类企业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面向本企业职工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自主确定评价职业(工种)范围,自主设置职业技能岗位等级,自主开发制定评价标准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法。

(三)开展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围绕加快推进数字抚顺、智造强市建设,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为核心,依托院校、各类培训机构等,面向毕业离校三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下年毕业的在校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类毕业生),每年下半年组织实施3-6个月的数据分析、软件编程、工业软件、数据安全等专业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建立动态专业设置和调整机制,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高校毕业生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全年培训高校毕业生170人次左右,按规定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2000元培训补贴,补贴直补培训机构。培训补贴资金拨付,按照省人社厅下发文件执行。

(四)助力乡村振兴强化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以及农民工就业意愿,组织转岗和失业农民工开展建筑、机械、维修、家政、养老、餐饮、保安、物流、养殖种殖等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直播销售员、汽车代驾员等新职业新业态培训,提升其再就业能力。全年培训农民工2000人次左右。

(五)积极推动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充分利用自有专项资金,开展针对退役军人的职业技能培训。结合退役军人实际和就业愿望,推行职业能力、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适应性、综合性培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合理就业预期,提升社会适应能力。推动对接共享优质教育培训资源,退役军人可凭退役证件自主选择在市内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补贴资金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培训需求相对集中的培训项目,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可按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择优选取培训机构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开展项目制培训,并可按规定预支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依托高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等现有资源,挂牌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发挥示范作用,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重点跟进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及产业政策培训,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通过培训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全年争取培训退役军人100人次左右。

(六)组织失业人员等其他重点群体开展免费技能培训。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失业人员年龄、技能文化水平、求职意愿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提升就业技能。以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为重点,根据不同类别残疾人特点和需求,组织类别化、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以二产技工类、维修类为主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帮助其掌握必要职业技能,实现高质量就业。继续实施脱贫人口、脱贫家庭子女技能帮扶千校行动、雨露计划,使其掌握技能、用技增收,稳定和巩固脱贫成果。面向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其更好回归社会、适应社会和贡献社会。将解救的被拐卖妇女纳入就业重点群体,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全年共开展失业人员等其他就业重点群体技能培训3000人次左右。

(七)组织实施创业培训。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就业重点群体,针对不同的创业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对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人员,开展企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创业(模拟)实训等培训课程,提升项目选择、市场评估、资金预测、创业计划等能力。对已经成功创业的人员,开展改善企业和扩大企业的培训课程,健全管理体系,制定发展战略,抵御外部风险,稳定企业经营,扩大就业岗位,全年开展创业培训550人次左右。

(八)普及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结合国家编制数字技能职业培训包工作,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中增加有关数字技能的培训内容,特别是面向新职业重点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能培训,推动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加强各类城乡劳动者数字技能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国家、省的工作要求,适时将数字技能内容融入到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推进数字技能类人才评价工作。支持和引导职业院校积极开设数字技能类专业,将数字技能通用素质培养纳入公共课范畴,加强数字技能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数字技能类人才培养能力。

(九)创建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职业技能培训品牌。要围绕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的实际用工需求,挖掘培育带动就业人数多、技能特色明显、社会知名度高、具有品牌效应的地方特色技能培训品牌。要动员职业院校、各类培训机构为技能培训品牌建设提供支撑,符合有关规定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动员和组织我市培训品牌参与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定期开展竞技展示交流活动,不断提升培训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

(十)打造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主阵地。整合盘活技工院校资源,激发内生动力,推动均衡发展,提升技工教育整体质量。中央财政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可按规定用于支持技工院校。全力做好省级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和省优质学校、优质专业建设项目,支持优质技工院校积极参与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建设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落实技工院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技工院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将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贯穿技工教育全过程。做好招生宣传,持续巩固扩大招生规模,在校生规模逐年上升,技工院校招生达到500人。组织技工院校实施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学生教育培养质量,帮助学生实现从学习到就业的紧密衔接。组织技工院校教师参与“职业教育省级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评选活动,发挥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的带头示范作用,激发技工院校教师工作积极性,提升技工院校师资水平。

(十一)积极参与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紧紧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积极组织企业和职工参加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实现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学、以赛聚才目标。同时,举办好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抚顺分赛区工作。

(十二)提升技能人才公共服务能力。推动职业技能社会化评价提质扩面,促进各类符合条件的社会主体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和社会化认定,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促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促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与培养使用待遇相结合。指导督促职业院校履行社会责任,大规模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各级参与“辽宁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辽宁工匠”“辽宁技能大奖”“辽宁技术能手”“抚顺技能名匠”等评选活动,并按照规定落实相关待遇。积极创建国家、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并按照规定落实建设补助资金。完善政策措施,利用退休技术技能人才经验丰富、技术技能精湛的优势,发挥其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评价及技能大赛评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做好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同等待遇工作。依托金保工程二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工作,并利用电子社会保障卡全面推广使用职业培训券,应发尽发,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全年发放职业培训券1万张,使用5000张。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技能抚顺行动”的重要意义,将技能人才工作纳入到我市人才队伍建设重要内容。建立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工作合力。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抓好。将“技能抚顺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就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考核指标,定期通报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落地,取得实效。既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也要克服疫情影响,迅速行动,抓紧时间,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经费支持。加大技能人才工作投入力度,统筹利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帐结合资金、人才专项资金等各类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技能培训、优秀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等。发挥好政府资金的撬动作用,推动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强化监督管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项目、社评组织和培训资金的监管。引入第三方机构强化社会监督,大力推进“制度+科技”“人防+技防”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资金规范管理、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管好管严系统工作人员,管好管牢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对贪污侵占、套取骗取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加大“技能抚顺行动”宣传力度,精心策划宣传活动,广泛解读宣传技能人才政策,及时发布工作进展和成果成效。要大力宣传行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技能人才,支持技能人才工作,营造技能人才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全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今年,省政府将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列为对市政府的考核内容,并定期进行通报。因此,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广泛对有关政策进行宣传,并主动对接企业和各职业院校,将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实到位,并按序时进度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于每月底将有关工作指标完成情况报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人:于姣  

联系电话:52443209 

附件1

“技能抚顺行动”重点工作分解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工作目标

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1

紧贴产业发展需求发布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目录

1.开展用工需求调查,根据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编制发布急需紧缺技术工种参考目录;

2.根据参考目录及时调整确定“两目录”,引导各类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环节集聚,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市场需求协调联动。

1.每年度发布急需紧缺技术工种;

2.全年开展急需紧缺工种培训3000人次。

 

每季度末次月25日前、12月底前。

市人社局,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各县区政府、财政局

2

立足稳岗保用工开展企业自主培训和评价

1.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各类企业立足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面向本企业职工自主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

2.重点引导大中型企业组织技能岗位在职职工(含见习期)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精准培养适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能人才。

3.持续向用人主体放权,全力支持各级各类企业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面向本企业职工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

1.全年支持各类企业自主开展补贴性培训1.5万人次以上。

2.培养学徒500人以上。

 

12月底前

市人社局,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各县区政府、有关企业、各技工院校


3

开展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

依托职业院校,面向毕业离校三年末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下年毕业的在校生,组织实施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增强高校毕业生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能力。

培训高校毕业生170人次。

12月底前

市人社局,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市财政局。

4

助力乡村振兴强化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

将农民工培训涉及的职业(工种)按规定列入培训补贴项目目录,落实补贴政策。

培训农民工2000人次。

12月底前

市人社局、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

5

积极推动退役军人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

1.结合退役军人实际和就业愿望,推行职业能力、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适应性、综合性培训,提升社会适应能力。

2.对接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退役军人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

3.依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重点跟进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开拓、风险防控及产业政策培训,培育创业意识 ,提升创业能力。

培训退役军人100人次。

12月底前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

6

组织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开展免费技能培训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失业人员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服务,提升转岗就业技能。

2.以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为重点,根据不同类别残疾人特点和需求,组织类别化、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

3.对“两后生”开展以二产类、维修类为主的劳动预备预培训,帮助其掌握必要职业技能,实现高质量就业。

4.面向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其更好回归社会、适应社会和贡献社会。

5.将解救的被拐卖妇女纳入就业重点群体,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6.继续实施脱贫人口、脱贫家庭子女技能帮扶雨露计划,使其掌握技能 ,用技增收,稳定和巩固脱贫成果。

培训失业人员等其他就业重点群体3000人次。

12月底前

人社局,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各县区政府、市司法局、财政局,市总工会、残联、妇联、团市委

7

开展创业培训

1.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各类重点群体,针对不同的创业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

2.加强创业带头人队伍建设,加大对创业带头人的培养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开展创业培训550人次以上。

 

12月底前

市人社局,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财政局。

8

普及提升公民数字素养和技能

1.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中增加有关数字技能的培训内容,特别是面向新职业重点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能培训,加强各类城乡劳动者数字技能职业技能培训。

2.适时将数字技能内容融入到职业技能评价范围,推进数字技能类人才证明价工作。

3.支持和引导职业院校积极开设数字技能类专业,将数字技能通用素质培养纳入公共课范畴,提升技工院校数字技能类人才培养能力。

4.提升数字技能人才培养基础能力建设。

支持建设具有数字技能培养优势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站。

10月底前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

9

创建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职业技能培训品牌

1.立足我市实际,挖掘培育至少一个带动就业人数多、技能特色明显、社会知名度高、具有品牌效应的特色技能培训项目品牌。

2.动员职业院校、各类培训机构为技能培训品牌建设提供支撑。

培育至少一个特色明显的培训品牌。

6月底前

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人社局

10

打造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培养主阵地

1. 融合盘活技工院校资源,激发内生动力,推动均衡发展,提升技工教育整体质量。

2.落实技工院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3.持续巩固扩大招生规模。

4.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5.做好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省优质学校、优质专业项目建设工作。

6.组织技工院校教师参评“职业教育省级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评选工作。

1.抓好市技师学院、抚矿抚师学院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省优质学校、优质专业建设项目。

2.技工院校招生500人。

3.组织推进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改革

4.组织参评“职业教育省级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评选工作。

按时推进

人社局

教育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11

组织参加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

1.组织和动员好相关企业、职业院校参加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

2.承办好我市的分赛区工作。

1.按照赛事项目,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筛选。

2.与市总工会联合承办好抚顺分赛区工作。

9月底前

市人社局

教育局、总工会

12

提升技能人才公共服务能力

1.推动职业技能社会化评价提质扩面,促进各类符合条件的社会主体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和社会化认定。

2.指导督促职业院校履行社会责任,大规模开展社会化技能培训。

3.参与“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示范引领作用。

4.创建高技能人才培育载体,从重点企业和院校中,评选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站。

5.做好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同等待遇工作。

6.利用电子社会保障卡全面推广使用职业培训券,应发尽发,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1.参与评选“辽宁工匠”“辽宁技能大奖”“辽宁技术能手”活动。

2.做好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作。

3.发放职业培训券1万张,使用5000张。

10月底前、12月底前

市人社局,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教育局

 

附件2

2022年抚顺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任务计划表

序号

部门

补贴性培训人数(人)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人数(人)

新增高技能人才数(人)

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人次数(人)

企业职工培训人次数(人)

农民工培训人次数(人)

高校毕业生培训人次数(人)

退役军人培训人次数(人)

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培训人次数(人)

创业培训人次数(人)

培训培训券发放/使用数(张)


合计

15000

500

2300

3000

10000

2000

170

100

3000

550

10000/5000

1

新抚区

200

50

30

300

150

100



150

50

500/250

2

望花区

400

100

50

700

200

200



750

100

2800/1400

3

东洲区

500

150

100

700

300

200



750

100

2800/1400

4

顺城区

200

100

50

700

150

200



800

100

2800/1400

5

抚顺县

100

30

10

----

100

400



----

----

----

6

清原县

200

40

30

400

150

450



400

100

800/400

7

新宾县

200

30

30

200

150

450



150

50

300/150

8

退役军人事务局








100




9

抚顺石化公司

3000


600


2500







10

抚顺矿业集团

4500


650


2500







11

抚顺特殊钢

2000


300


1500







12

抚顺新钢铁

2000


200


1500







13

抚顺铝业公司

400


30


300







14

石油八公司

200


30


100







15

六四0九厂

200


40


100







16

红透山铜矿

400


50


100







17

辽宁华丰公司

300


50


100







18

国家电网

200


50


100







19

抚顺市技师学院







75





20

抚矿技师学院







75





21

抚顺市机电学校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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