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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2-04-20
信息名称: 转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保障推进实施若干重大工程政策措施的通知》
文号: 抚人社发〔2022〕12号 发布日期: 2022-04-29

转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保障推进实施若干重大工程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应用中心:

现将《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保障推进实施若干重大工程政策措施的通知》(辽人社〔2022〕1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支持保障推进实施若干重大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黄文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晓飞  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卢延平  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李银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白雪松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森林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东昕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景春  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家顺  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付  迪  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  玲  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苑宝义  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立伟  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杜小燕  市大数据应用中心副主任

    成  员: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专班:

1.“用工需求”工作专班

专班组长:白雪松

牵头科(室):就业促进科

责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2.“人才支撑”工作专班

专班组长:李银玉

牵头科(室):人才开发科

责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3.“服务效能”工作专班

专班组长:王森林

牵头科(室):劳动关系科

责任单位: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就业促进科、劳动监察科、仲裁信访科、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应用中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二、强化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指导推进各项政策措施齐头并进、落实落地。三个工作专班要将各项政策措施精细化具体化,制定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明确部门和责任人,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每季度听取各县区、各专班工作汇报。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人社【2022】1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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