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5分(含)。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当出现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面试前资格审查相关要求如下:
一、资格审查内容
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审查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进行核验。在职考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3月2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地点:县卫健局五楼会议室(新宾镇肇兴路60号)
三、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的考生,本人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时到场者,按照弃权处理,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审查。
3.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3月1日前向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24-55022219(新宾县卫健局)
024-55080150(新宾县人社局)
附件:1.2023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